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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14/12/23張文隨機殺人案:為什麼嫌犯已身亡仍須解剖遺體?】



鄭雅方律師於114/12/23接受年代與壹電視專訪,從擔任檢察官的實務經驗出發,解析「為何檢方還要已墜樓身亡的張文遺體進行電腦斷層掃描與解剖?」

鄭雅方律師在採訪中指出,這不只是單純的驗屍,更是為了還原真相:

1.給被害人交代:偵查必須究明被害人到底是他殺或自殺,是對被害人及家屬最基本的交代。

2.科學證據保全:法務部購置的「電腦斷層掃描儀器」能產生 3D 影像,在法醫解剖遺體前,先進行斷層掃描,影像結果有助於法醫解剖,並作為將來訴訟證據使用。

3.釐清犯案動機:透過化驗各臟器,確認嫌犯生前是否施用毒品或藥物,以及是否因此產生幻覺導致精神狀況失常。

「有時單純從遺體外觀,是無法分辨真正死因的。」鄭雅方律師語重心長地表示。她分享了過去在基隆地檢署擔任檢察官的經驗,曾有一名女死者外觀無異狀,男友聲稱是酒醉跌倒,但因現場洗衣機藏有血衣引起懷疑,鄭雅方律師當時決定進行解剖,才發現死者內臟受損、顱內出血,成功揪出真兇。

鄭雅方律師強調,無論是過去的懸案還是現在的張文案,司法鑑識的意義就在於「不讓證據隨生命消逝」。即便嫌犯已死,檢方仍有義務透過科學儀器與專業剖析,為被害人、家屬與社會大眾拼湊出最完整的真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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